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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只填写有关变更事项栏目); 4.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董事会职权的,还需提供董事会决议); 5.涉及章程,还需提供章程修改条款; 6.变更名称,提供新名称《核名通知书》; 7.变更住所,提供新场地证明; 8.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的辞职书,新法定 代表人任职书; 9.变更注册资本,增加部份如是新法人股东或者自然人股东加入应提交新法人股东执照复印件及其股东对外投资决议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企业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减少注册资本要提供的证明材料:90天内在报纸上公告至少三次、验资报告等; 10.涉及股东出资转让的需提供转让双方协议,原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新领导成员产生的文件,任职通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修改后的章程); 11.变经营范围,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需提供提其《许可证》; 12.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13. 公司执照正、副本。 注: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变更参照以上条款提供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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